河南西华:维护合法权益
“要不是采取财产保全,我这13460元可真‘泡汤’了。”周口市西华县法院举行集中兑现执行款现场会上,西华县居民梁某如实说。梁某于2017年借款给“朋友”用于木材加工周转资金,没想到期后,对方却以种种借口拒绝还款。梁某多次催讨无果,于2019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。法院及时采取财产保全,抢在对方卷款逃跑前冻结其银行款项。
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,该院注重对债权人进行执行风险提示,以法律释明引导债权人及时申请财产保全,依法拓宽财产保全的对象和范围;对当事人提出的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申请,条件具备的予以支持,从而有效防止了债务人在执行程序开始前转移财产。